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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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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ook cover of 月旦法學教室第151期

    法學教室 .濫用救護車,該當何罪? ──談文義不是法律解釋的唯一方法/李惠宗/6 .行政法與私法:私法形成之行政處分、合法化效力與構成要件效力/林佳和/9 .違章建築房屋遭毀損時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楊芳賢/12 .併排停車與共同侵權行為/王千維/15 .監護人與受監護人之離婚訴訟/鄧學仁/19 .法院管轄權之競合與選擇/林洲富/22 .阿里巴巴上市與公司治理 /劉連煜/25 .公司型態社會企業合法性探討/陳彥良/28 .強盜罪之結合犯/王皇玉/31 .跟監之證據能力/吳巡龍/34 .把你的案件寫進我的回憶錄?律師的保密義務/劉宏恩/37 基礎講座 .強制執行法基礎講座:第二講 強制執行程序違法之救濟/姜世明/40 新聞法律講座 .高雄榮總伊波拉病例謊報案與偽造文書罪/吳耀宗/50 時事論壇 .沒收之程序問題(上) ──德國法之鳥瞰與借鏡/林鈺雄/58 情報選輯 .掌握法律學習的金鑰:Legal Research Tools/陳龍昇/72 實務選編/76 時事直擊/134 .僅僅只是平等權?! .詐騙的支付命令? .群眾募資平台計畫與有價證券之關係 .定位追蹤你的心 文獻新訊/141

  • Book cover of 月旦法學教室第152期

    法學教室 ‧大法官案件審理的「審查基準」/吳信華/6 ‧醫護人員停歇業之義務與處罰/張永明/9 ‧清償是否適用債權人撤銷權?/陳洸岳/12 ‧剩餘財產分配額之調整權/陳重陽/15 ‧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程序之變更/吳明軒/18 ‧股東代表股份總數不足法定最低額所為之股東會特別決議效力/姚志明/21 ‧團體保險給付抵充雇主職災補償之妥適性 —以團體保險及責任保險利益之區辨為中心/江朝國/24 ‧準中止犯只出現在既了未遂階段/鄭逸哲/27 ‧再審與閱卷/李榮耕/30 ‧律師設置網站提供法律服務的倫理問題/王惠光/33 ‧申報協力與履行期待可能/黃士洲/36 ‧孟加拉與緬甸於孟加拉灣海域劃界案/陳貞如/40 基礎講座 ‧政府組織改造:第一講 中央政府組織改造:方案與一般法制框架/詹鎮榮/44 新聞法律講座 ‧從國家保護義務談監獄受刑人的健康權 ——談前總統陳水扁保外就醫事件/李惠宗/54 時事論壇 ‧沒收之程序問題(下) ──德國法之鳥瞰與借鏡/林鈺雄/68 實務選編/75 時事直擊/127 ‧揭開政府的遮羞布 ‧說好不吵架! ‧強制企業盈餘分享員工之修正草案評析 ‧我只是說你胖 文獻新訊/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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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ook cover of 刑事程序與國際人權

    本書收錄數篇論文,各有不同的主題,除了第一篇是導論文章以外,其餘各篇率皆處理國際人權法與內國刑事訴訟法的共通議題,而以國際人權法的角度來拓展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思惟版圖,也正是本書所欲嘗試的突破。 刑事程序的追訴措施,輕者如訊問、重者如羈押,難免會影響或干預被告乃至於第三人的權利;現代各法治國家一方面容許國家機關在追訴過程干預個人權利,但另一方面也設定其干預界限,而個人權利保障及其干預界限的辯證關係,正是當代國際人權法與刑事訴訟法共同關注的核心課題。事實上,鑒於追訴措施對於個人權利干預的嚴重性,如果人權保障不能貫徹到刑事訴訟領域,也等於是委棄了最重要的守地。 簡言之,刑事訴訟法與人權議題具有特殊的關連性。隨著二次戰後人權基準國際化與普世化的浪潮,刑事訴訟法的發展,也逐漸跳脫傳統的國家主權格局,進行跨國性的比較與整合。其中,堪稱區域性國際人權保障機制典範的歐洲地區,在歐洲人權公約的架構及歐洲人權法院的加持之下,刑事訴訟法的比較規模與整合速度,更是史無前例。本來法律文化及歷史傳統各有千秋的歐洲各國,開始跳脫內國法的格局與成見,透過不斷的比較,來尋求跨國性、超國性司法實踐的刑事人權基準,以作為各內國刑事訴訟程序所應共通遵循的圭臬。可以說,探索「超越國界共同繼受的法治國遺產」、「法治國刑事程序不可放棄的基本原則」及「與時俱進的刑事人權保障標準」,成為二次戰後主導歐洲刑事訴訟法發展的新典範。在此氛圍底下,德國法採納公平審判作為衡量追訴措施的尺度,而英國法也接受法律保留作為審查干預處分的基準。...

  • Book cover of 月旦法學雜誌第51期

    ■ 一國兩制之憲政病理 /許志雄 ■ 論不動產所有權移轉之要式性 /蔡明誠 ■ 保全程序(四) /吳光陸 ■ 牽連關係之認定 /甘添貴 ■ 檢察首長之指令權與强制處分 /林鈺雄 ■ 第三人能否代付保險費? /江朝國 ■ 行政事實行為的合法性與行政救濟(一) /李建良 ■ 評一九九九年的刑法修正 /林山田 ■ 刑法部分修正條文重點簡介 /蔡碧玉 ■ 論刑法公共危險罪章的新增訂 /張麗卿 ■ 評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之修正 /林東茂 ■ 刑法妨害風化罪章增修評論 /黃榮堅 ■ 刑法秘密罪章新修條文評釋 /李茂生 ■ 「發行公益彩券法律問題」研討會 /許志雄、許宗力、蔡墩銘、蔡茂寅、陳清秀、蔡進良、黃朝義、張訓嘉、謝長廷 ■ 之二:法院依職權調查證據之範圍與限制 /王梅英、何賴傑、吳東都、黃榮堅、林山田、林鈺雄、陳志龍、陳瑞仁、蔡秋明 ■ 從人的自我實現作為基本權的本質(下)建構多元文化國的教育基本權核心以及教育行政中立與寬容原則 /許育典 ■ 第十三單元:違憲審查制度與民主政治 /陳銘祥 ■ 全民健保之合憲性檢驗-評司法院釋字第四七二、四七三號解釋 /蔡維音 ■ 美術工藝品與新式樣之區別-評台灣高等法院八十七年上易字第二五六號判決 /謝銘洋 ■ 英文合約中特殊的副詞 /劉承愚 ■ 社群主義在德國法哲學上的探討及其影響-從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的十字架判決談起 /江玉林 ■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四八六號/商標法第三十七條第十一款之目的在於保護非法人團體之名稱不受侵害,並兼有保護消費者之作用,與憲法第二十二條尚無牴觸 ■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八十五年度上易字第二五六八號—原審認定被告偽造文書以達其教授升等之事由,並無積極證據足以佐證,故改判被告無罪 ■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八十八年度保險字第三二號—代客泊車員若有收受小費,即應負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而僱用該泊車員者,因受僱人未盡保管之責,自應負賠償責任 ■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八十七年度易字第一四三八號—持有贓物者不能因其未能交代來源而任意推定,致違反刑事訴訟發見真實原則 ■ 我國立法動態資訊站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Book cover of 刑法與刑訴之交錯適用

    本書寫作的目標及設想的定位,如書名所示,在於探討刑事實體法與程序法之間的交錯適用關係。 就規範體系言,刑法是犯罪法律要件及其法律效果的實體規範,刑事訴訟法則是確定並實現國家於具體刑事個案中對被告刑罰權的程序規範。儘管概念有別,但實體刑法唯有透過訴訟程序才得以實踐,而獲致一個依照實體刑法的正確裁判,正是刑事訴訟的任務,兩者關係原來就難分難解。 對於學院以外任何操作實務的法律人而言,這種關係本來近乎自明之理,畢竟,真實案例,或者說,具體法律爭端的解決,從來都是實體與程序的交錯適用。但是,基於諸多因素(例如影響法學教育走向深遠的國家考試方式),刑法與刑訴在研究與教學方面,卻形成了過於涇渭分明的走向。研究教學者各自專精於刑法或刑訴領域,從法律學門分殊化及文獻資料龐大化的角度來看,固然無可厚非,甚或還有助於專長領域的深度。但若因為分殊而招致彼此難以融會的割裂結果,將令人擔憂。

  • Book cover of 月旦法學雜誌第57期

    ■ 法治國家原則(五)依法行政原則之二:法律保留原則 /吳信華 ■ 身分權受侵害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陳聰富 ■ 重複起訴之禁止 / 駱永家 ■ 過失不純正不作為犯/張麗卿 ■ 警訊筆錄之證據能力 /林鈺雄 ■ 票據背書人間之時效抗辯(下) /梁宇賢 ■ 行政法意義下之法律明確性原則 /李震山 ■ 法制再造之意義與作法 /江丙坤 ■ 國家機關的法人化-行政組織再造的另一選擇途徑 /許宗力 ■ 公務人員懲處制度變革的反省-策略性管理觀點 /蔡秀涓、施能傑 ■ 資訊時代的政府再造:管制革新的另類思考 /劉靜怡 ■ 學校的宗教規範問題與學生的自我實現權從德國現行宗教法制與學校法制加以檢討 /許育典 ■ 農會信用部管理法制之探討(下) /賴英照 ■ 在煙霧瀰漫中尋找正義論菸害訴訟在美國法上的請求權基礎 /林誠二 ■ 論結合構成要件兼評最高法院刑庭會議對三上二五五九號判例不再援用的決議 /林山田 ■ 公司合併與換股比例的爭議-聯華電子與合泰半導體的吸收合併案 /廖大穎 ■ 爭點整理方法之案例解析(一)-關於工程承包契約所生違約金請求事件之爭點整理 /邱聯恭 ■ 之三:論違反行政程序的法律效果 /湯德宗 ■ 行政懲處與司法懲戒-評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四九一號解釋 /林明鏘 ■ 論房地異主時房屋所有人之土地使用權-評最高法院八十八年台上字第二一九三號判決 /朱柏松 ■ 以訴訟時間過長之事實做為刑罰量刑之事由評台灣高等法院八十七年度重上更(七)第一七四號刑事判決 /何賴傑 ■ Rechtswissenschaft法學可能純粹嗎?/陳妙芬 ■ 淺論美國金融服務現代化法 /曾妏如 ■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四九八號/立院不得以地方自治團體公務員未到會備詢為由,刪減或擱置中央機關對地方自治團體補助款預算 ■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八十七年度台上字第三二八號—實施連續犯罪,遇有法律變更時,應依最後行為時之法律處斷,無割裂分別適用新舊法之餘地;實施繼續性犯罪行為者,亦同 ■ 法院冤獄賠償覆議委員會決定書/八十八年度台覆字第五七號—受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感化教育裁判執行前之羈押者,應認與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四七七號解釋所列事由相同,得聲請冤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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