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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ook cover of 巴菲特的投資理財智慧

    原則一:「請建立良好的理財習慣」 巴菲特說,他的成功和自己很早就建立良好的理財習慣,有很大的關係,而且他認為每個人越早建立儲蓄與投資的習慣越好。 原則二:「用長期的角度來思考投資問題」 巴菲特投資成功最重要的關鍵,並不是他的選股能力,而是他能夠堅持長期的投資,他充分運用了「複利」的力量,來累積他的財富,而「複利」的力量是需要時間,才能夠展現出來的。曾經有人問巴菲特,他持有股票的時間是多長?巴菲特說:永遠。 原則三:「不要聽信金融預測」 每年的股東大會上,都會有人詢問巴菲特對於市場走勢的看法,他一貫的回答都是:我不知道。巴菲特不僅不會對金融市場的走勢做預測,他也經常苦口婆心地告訴投資人不要去聽信這類的預測。他認為「沒有任何人能夠對於市場的短期走勢,做出準確的預測。」** 原則四:「避開金融產品銷售人員」 巴菲特認為,一個合格的理財顧問/投資顧問必須是站在客戶的立場來思考,了解客戶的需求,然後建議適合客戶的金融產品;而銷售人員則不然,他們經常會用誇大不實的說法來吸引客戶,而主要目標就是將產品銷售給越多的人越好。所以他強調一定要避開金融產品銷售人員。 原則五:「認清楚自己不懂什麼」 巴菲特在很多場合都說過,他的成功並不是因為他有多麼的聰明,而是他努力不犯下愚蠢,所以他認為保持謙遜,認清自己的無知,才是獲利的關鍵。 原則六:「保持『簡單』的原則」 巴菲特認為,成功投資的方法其實遠比金融機構所告訴投資人的簡單許多。只要選擇簡單的投資商品與方法,堅持長期投資,就能邁向投資成功的正確道路。 原則七:「保持『冷靜』」 一個人能不能投資成功,跟他是否了解金融市場的變化、花多久的時間研究投資等,並沒有太多的關係,控制情緒才是投資人最應該關注的。

  • Book cover of 月旦法學雜誌第248期

    【本月企劃】有限合夥法制新探 論有限合夥之治理構造/王志誠/5 有限合夥法評析──以文創電影產業採用有限合夥組織為題/林國彬/19 有限合夥之稅捐負擔分析/柯格鐘/39 【法學論述】 命被告退庭行隔別訊問之缺席審判 ──探究刑事訴訟法第一六九條的失落法理/林鈺雄/54 監視科技設備與交通違規執法/劉靜怡/73 身分關係的習慣與法律發展之初探/簡良育/85 網路運輸業興起對臺灣汽車運輸業管理架構之影響/沈怡伶/107 第三方支付中之消費者保護機制/胡大中/122 【專題講座】生物醫藥科技與食品安全專題研究系列之二 歐盟生物科技與食品安全政策/洪德欽/147 【判解評析】 抵押權效力及於抵押物法定孳息之效果 ──最高法院一○○年度台上字第八七七號民事判決評釋/謝在全/161 有利原則與再審新法 ──簡評最高法院一○四年度台抗字第一二五號裁定/劉芳伶/176 【寰宇法訊】 舉證責任──基本原則與其於消費者法上之作用/Peter A. Windel著、陳瑋佑譯、沈冠伶校譯/184 【法律隨想】 申請訴願決定檔案閱覽、抄錄、複製之法律適用問題/陳小蘭/195 文獻新訊/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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